财政部9月8日晚间发布《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财政部表示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等改革,适时推进营改增试点,推进消费税改革,研究全面实施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个税改革不会只是起征点变化!
虽然起征点已四年未调整,但如果只是调整起征点,这谈不上改革。
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官方今年以来多次表态要“研究提出个税改革方案”,外界预期改革方案有望在年内提出。
个税属于二次分配,主要起到调节两极分化、抽富济贫的作用。《人民日报》说得更直率:个税征收不能“见鹅就拔毛”。
另外同样的工资收入在不同的地方购买力并不一样,北上广深的月入一万和三四线城市的月入一万,购买力相差无数倍。
未来的改革方向必然是:
相对细化地制定征收方案,综合考虑物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定系数,进行动态和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
对于目前来说,最接近修改的方向将是扣减家庭大宗支出!也就是房贷等大宗支出扣减。
个税扣减影响多大?
相当于月供减少23%。
按照目前北京正常的收入水平和房贷情况:可以按照个人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收入在2万左右,如果购买一套房贷在150-200万左右的普通五环外商品房,月供水平在1万左右。
在目前剔除个税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相当于可以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
对房地产影响多大?
对于刚需来说,扣减个税必然会刺激入市的积极性。
对于改善来说,更是愿意更多的贷款,扣减个税其实变相的相当于减少了利率。
对于购房者来说,这可能又是一次不想看到的救市政策。
持续的救市!
十年调控路,永存救市心。
9月1日起,根据三部委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目前,沈阳、济南等地已经落实相应政策,武汉则要求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此次公积金首付比例的调整,
首先体现了对改善型需求入市的进一步支持,
其次显示出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率正在提升,
第三,从发布时间点来看,有望积极带动“金九银十”的入市信心。
同时,新政也提出一线城市自主决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地方政府托市政策依然层出不穷,辽宁省今年以来第三次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9月2日,辽宁省发布《关于做好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辽七条”)。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放宽普宅标准,制定阶段性财税激励政策,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以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商品房去库存,将存量商品房纳入安置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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